公园路(新华路-永兴大道)工程监理答疑澄清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将2026年3月26日发布的公园路(新华路-永兴大道)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布如下:
疑问1:公园路(新华路-永兴大道)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第2.2条“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”中,将信用评价得分划分为95分及以上、85分-95分等区间,并分别赋予5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。经查阅《2025年度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》,发现存在以下问题:
评分设置不合理,有失公平:在A档(90分以上)企业中,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8分,但招标文件将A档企业人为割裂为“95分以上”和“85-95分”两个得分档,导致得分94.83分(A档)的企业仅得3分,而得分95分(A档)的企业得5分,0.17分的微小差距造成2分的巨大分差。更有甚者,若出现94.99分,仅因0.01分之差即损失2分,此种“断崖式”扣分严重违背了评分标准的合理性原则。
与信用评价体系的初衷不符:信用评价体系发布“等级”的本意是对同一档次的企业进行归并管理,避免因微小分差导致不公平竞争。招标文件将其拆分为更细的分数段,反而破坏了这一公平性原则。
建议将本项评分调整为与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挂钩,即:
A级:5分
B级:3分
C级及未参评:1分
以体现公平公正,并保持与信用评价体系的一致性。
答复:按招标文件执行。
招标人: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
日期:2026年3月31日
